未来之星助学计划实施细则 1、相关责任单位: 1.1 实施单位:溆浦县龙潭爱心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 1.2 监管单位:共青团溆浦县委。
2、助学对象: 2.1 重点助学龙潭籍的小学至高中阶段的(即龙潭辖区的三镇四乡)在校学生,同进面向全县。 2.2 家庭困难: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一千元以下或其它经协会审定为困难的 2.3 品学兼优:每门功课成绩不低于80分(总分100分计),并无斗殴等不良记录 2.4 特长生:如绘画、音乐、舞蹈等。 2.5 其中2.1和2.2两项必须同时满足
3、助学金申请程序: 3.1 先将学生资料发邮件到ltva@ltva.com.cn。资料包括学生姓名,所在学校,父母姓名,家庭住址,联系方式,家里大概情况,如有证明材料也一并附上。 3.2 申请人应注意:一旦申请通过,为公开透明操作,协会将您的个人基本信息在网上公布,申请人不应视协会侵犯您的个人隐私
4、助学对象确认程序: 4.1 龙潭籍收到申请后,将安排志愿者进行实地调查,欢迎爱心人士随行 4.2 经协会调查结果符合助学条件,即纳入到助学计划中 4.3 如果调查结果不符合助学范围,会及时通知申请人 4.4 调查结果会在协会官网上进行公布
5、助学金的发放: 5.1 助学金的发放一般情况是在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(不排除时间的变更) 5.2 将由协会志愿者亲手交至申请人手中,欢迎爱心人士随行 5.3 将相关发放证明放在协会官网上进行公布,并通知捐款人。
6、建议资助标准: 6.1 小学至初中阶段1000元/年;高中阶段4000元/年;最低要求资助一年,对于是否资助生活费,由捐助人自行决定。对于一对一资助的学生,是否继续资助大学阶段及其费用由资助人自行决定。 6.2 对于协会资助的(仅资助九年义务教育阶段),将全额资助入学的学杂费,生活费视协会经济情况而定。
7,如何资助: 7.1 您可以指定进行一对一的资助,您也可以只进行捐款,而由协会根据各学生受助的具体情况来安排这笔款项的受助人。 7.2 款项捐至协会专用账户的,协会将为捐款者开出收款证明文书。 7.3 款项直接捐助受助学生的,协会将安排人员不定期核实受助学生是否已经收到资助款。
8,如何使用捐款: 协会根据捐款人的具体意愿将款项亲自送达受助人手中,并向捐款人公示受助人已获得相关款项的证明文书;或协会自行调整无具体意愿的款项的安排,也将向社会公示受助人已获得相关款项的证明文书。。
9、补充条款: 9.1 未来之星助学计划的所有资金均来自社会力量,设助学专项资金 9.2 申请者需经协会会议审核通过,方可得到支助。 9.3 当受助人不再符合2.1和2.2所规定时,受助即告终止,由协会通知受助人 10,协会欢迎个人直接与贫困学生进行一对一的结对资助。协会将帮您进行审核,调查等核查工作。
11,捐款时间: 11.1 进行一对一资助的,请在开学前至少半个月将款项汇入学生账户或协会帐户。 11.2 只进行无特定对象的助学捐款,随时都可以将善款汇入协会账户。
12, 协会保留对以上条款的解释及修改权。
13,本条款制定履历 13.1 2009年3月15日制定发布, 13.2 2011年6月修改建议资助标准: 小学至初中阶段600元/年;高中阶段3000元/年修改为 小学至初中阶段1000元/年;高中阶段4000元/年; 13.3 2016年4月1日,将实施单位由溆浦县青年志愿者协会龙潭志愿者总站修改为 溆浦县龙潭爱心协会 并同时将受助学生范围扩大至溆浦全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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